更新时间:2025-11-02
地区:
分类: 营业厅租赁
点击收藏
| 一、工程概况 大坪互通立交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大坪社区,设计起点里程DK0+300~D2+300,现状采用A型单喇叭与蛟坪大道、林坪路相接。为 4 入 7 出。改造后为 6 入 8 出,改造后大坪互通共设计17条匝道,主线侧采用T形方案,并对原平交口进行立体化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建桥梁7座。 二、工期标准 具体工期与业主要求工期一致。 三、进度指标 以三一重工旋挖钻机为标准,选用3台功率≥415KN.m(必须配置1台功率≥485KN.m钻机)钻机,按照三台一组配置资源,必须确保2根/天的进度指标。 四、其他标准 桩基质量标准必须达到100%一类桩。必须配备不少于三人专职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不受检查影响。 五、资质要求 1.为履行本工程合同履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施工劳务及以上资质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投标人必须确保以上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因中标单位的有关证件等资料存在造假或达不到要求,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资格。 六、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5年内有类似分包工程的业绩。 七、材料供应 本合同中钢筋、混凝土、声测管、钢绞线、锚具、波纹管、压浆料、梯笼、定型钢模板(桩顶系梁、柱间系梁、圆墩柱、桥墩盖梁)主要材料由招标方提供(详见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2),其他材料均由投标方自购,且需从招标方业主要求的品牌库中选取。 八、机械设备供应 1.本合同中设备除罐车、钢筋加工场部分设备外其余均由投标方提供(详见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附件3、4);桩基成孔设备为暂定,具体情况按现场地质实际情况并满足招标方要求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充分考虑在报价内。 2.投标方机械进场后、使用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安全性能符合要求的进场机械进行现值评估,评估结果由双方签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投标方进场的机械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统一管理。 3.投标方中途退场或者完工退场时,投标方进场的所有机具设备必须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招标方工地,阻碍招标方施工,投标方怠于撤离,导致机具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或由此给招标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合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安全文明:严格执行国家、东莞市等各级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文件,同时严格执行业主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单位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3.环水保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水保的法律,履行合同约定的环水保义务,并对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4.施工范围内水电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招标方无变压器,涉及借电(自发电)、接水的一切费用(包含不限于各级配电箱、电线电缆、打井取水)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如借电、接水由项目实施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在验工计价中予以扣除。一级箱、二级箱防护及配电箱巡查记录、标识牌安装、雾炮机由投标方承担,不另行计量。投标方须自行解决住宿,必须满足项目管理要求(不允许现场临时搭建)。 5.桩基开钻前的场地平整、清理、管线探挖,既有路(包含不限于混凝土、沥青路等)场地清除的费用包含在相应单价内,不另行计量。桩基成孔设备为暂定,具体情况按现场地质实际情况并满足招标方要求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相应单价内,不另行计量。桩头开挖、凿除、清理废渣并运至场地外、钢筋修整等全部工作内容。按设计要求凿除,如未按要求凿除或凿除不合格,发生二次凿除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不另行计量; 6.泥浆箱或泥浆池建造、分期分段施工造成的多次进出场费等已包含在投标方综合单价中,费用由投标方承担。以及由于工程不连续施工所造成的机械设备停滞、人员窝工、现场管理费增加、赶工措施等不利因素,三级沉淀池、场地内排水系统由投标方承担,并承担费用,不另行计量。 7.桩基施工需施工至桩顶标高,包含各种施工工艺(包含不限于接桩、钢筋调整),由投标方负责,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若出现地质较软弱易塌方,需钢护筒跟进施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8.摩擦桩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设计量)以旋挖钻的施工计量规则及单价结算,端承桩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设计量)以冲击钻的施工计量规则及单价结算。 9.桩基成孔检测仪、灌无忧等检测仪器由投标方提供,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10.围堰清淤、干粘土换填由投标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11.因地势不具备罐车通行条件,投标方需增加泵车进行浇筑,所产生的一些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12.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下达的施工计划,投标方所投入的资源配置需满足招标方要求。因抢工期需要增加其他资源配置及高速绕路费等,投标方应无条件增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13.桩基及下构施工所增加的设备费(含押尾车、运输车、泵车等)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14.预应力盖梁超大跨径钢支撑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贝雷片、螺旋管桩、承重梁、剪刀撑、进出场及吊装费、材料租赁费、安拆费等)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15.所有设备及人员先报资料再进场,严禁无资质资料设备进场(包含不限于特种设备年度检测报告使用登记证、非道路移动机械提供东莞市环保检测二维码),人员持证上岗(包含不限于专职安全员(不低于国家规范要求),电工,电焊工,吊车司机,司索工,高空人员作业证等),进场前先到项目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进场设备接受招标方按试验等相关要求进行检测验收并确保合格后使用。 16.投标方在施工过程,需要注意电线、电缆、电线杆等基础设施,如有损坏自行赔偿。开工前项目会对投标方进行施工区域管线图纸交底,若施工过程中已知的管线被损坏,将由投标方负责赔偿、维修等,但如果出现未知的管线在施工过程中受到损坏也不免除投标方责任。 17.若投标方中标,最终综合单价则按需经招标方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最终在合同中确定。综合单价中所有未列但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内容、应视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辅助工作内容,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项目报价中,不再另计;投标方无条件服从招标方对投标方施工标段所有施工工程量的调整(增加或减少),并承诺不调整综合单价,不要求增加综合单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8.投标方对其工作质量负全责,对由于投标方的工作而造成的任何缺陷和损害,投标方承诺在招标方规定的期间内修补好缺陷或损害,所需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若投标方因故未能按时修补,招标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修补,修补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9.装配式爬梯、梯笼、盖梁以上临边护栏主材由招标方免费限量提供,投标方负责安装、使用、保管等工作,单价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 20.下构施工所需的工字钢、抱箍需满足招标方管理要求,如不满足要求,招标方有权要求重新提供满足要求的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1.若投标方未能达到招标方对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资源配置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选择其他分包单位承担剩余施工任务。 |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24小时客服热线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